您好,欢迎光临雄安新区科技创新企业联合会官网
高级搜索:

联合会服务热线:

0312-5678114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312-5678114

手机:13439721142

微信:13439721142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城关镇上坡村上坡街88号京雄科技园

新区快讯

《河北雄安新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印发实施

来源: 时间:2023-03-13 08:43:40 浏览次数:

雄安新区已进入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大规模开发建设同步推进阶段,央企疏解工作呈现加速之势。为满足企业改造办公环境需求的同时保证施工安全,日前,《河北雄安新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印发实施,一起来看↓↓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主管部门职责分工


对于三县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的工程,三县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外由三县立项的工程,发证工作由雄县、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安新县行政审批局负责,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由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

对于三县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外非三县立项的工程,发证工作由新区施工许可行政审批部门负责,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由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服务中心负责。

新区范围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项目分类及申请材料
值得收藏了解

↓↓↓


新区范围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项目分类


雄安新区范围内申报的装饰装修工程分为“一般类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和“特殊类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一般类装修工程”和“特殊类装修工程”。



一、特殊类装修工程


特殊类装修工程是指包含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使用功能调整、消防设施变动、房屋立面改动等可能影响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利益的各种装饰装修活动。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列入特殊类装修工程:

(一)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包括:

1.整体或局部结构加固;

2.因使用功能调整等产生荷载增加;

3.建筑内部加装、改装电梯(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除外);

4.梁、板、柱等主体和承重结构局部改动(局部管道施工开孔除外)。

(二)涉及消防设施变动的,包括:

1.改动室内消火栓系统;

2.改动建筑内外保温材料;

3.改动疏散楼梯及疏散走道;

4.改动原有消防性能化设计;

5.改动气体灭火及其他灭火系统;

6.重新调整防火分区、防烟分区;

7.改动自然排烟窗、消防救援窗口;

8.改动自动喷水灭火等水灭火系统;

9.改动建筑给排水、消防电气、机械防烟系统、机械排烟系统、机械通风空调系统、正压送风系统;

10.建筑面积大于500平方米并涉及喷淋、火灾报警探测器等末端消防设施局部改动。

(三)涉及房屋立面改动的,包括:

1.房屋外围护结构及其装饰层的外部轮廓局部改动;

2.改动玻璃(石材)幕墙、玻璃顶棚、玻璃吊顶、防护栏杆。


二、一般类装修工程

一般类装修工程是指除特殊类装修工程范围之外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即不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不改变建筑原有使用功能、不改动消防设施、不涉及房屋立面改动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利益的装饰装修活动。


申请材料


(一)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为电子文档,按要求上传至“雄安新区政务服务网”,且清晰可读。

(二)必报材料

(1)施工阶段申请表;

(2)施工图设计文件;

(3)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4)建筑施工企业确认文件;

(5)建设资金到位相关证明;

(6)质量安全监督备案凭证。


(三)增报材料


(1)荷载增加超过设计荷载值5%的项目,应当增加提交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报告(含抗震鉴定报告);

(2)超限高层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提交自行组织的抗震设防专项专家论证意见;

(3)超出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设计的建筑或体型特别不规则的多层建筑,建设单位应当提交自行组织的抗震设防专项专家论证意见;

(4)改变房屋用途、外立面形式、色彩、材质的项目,需征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5)改动建筑物主体或承重结构的项目,对于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建设单位应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或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6)建设单位非房屋产权单位的项目,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合同、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非建设单位申请装饰装修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受委托单位应提供建设单位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8)以下情形,建设单位需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结构和消防安全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内容进行审查,并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文书,新区各级部门不再出具施工图审查意见:

1.特殊类装修工程;

2.一般类装修工程中涉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第十四条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的。

温馨提示:
由三县审批的项目
可咨询三县相关部门办理
由新区本级审批的项目
按照以下流程在“雄安新区政务服务网”
一键申报,快速办理

↓↓↓


申报流程



1.登录“雄安新区政务服务网”,选择“工程建设”专区,点击进入“项目申报”。



2.选择“投资方式”→“立项方式”→“项目分类(装饰装修类)”→“事项列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联合申办”→“新增项目”→“申报”。具体操作如下:


①依次选择“投资方式”“立项方式”“项目分类(装饰装修类)”。




②进入“事项列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选择“联合申办”。



③进入“我的项目”,选择“新增项目”。


④填写申报信息,完成申报。

点击查看《办法》全文

关键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