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三县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https://kjt.hebei.gov.cn/www/xwzx15/tzgg35/sttz15/281542/index.html)要求,请积极组织辖域内企业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高企申报认定工作。
一、时间安排
1.7月7日前申报企业需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提交电子版申请;同时纸质版材料逐项打印、装订成册,交三县科技管理部门,电子版材料需与纸质版一致。
2.7月11日举办专家预评审。
3.7月12日反馈专家预评审意见,申报企业修改后于7月15日前重新提交电子版。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需具备国家级或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资质,或已在平台申报相关资质。
2.请三县科技管理部门对2023年未提交复审的高企通知到位。
三、注意事项
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将组织专家申报企业的资质、证明材料、告知承诺书等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核实纸质材料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中信息一致,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至河北省认定管理机构。
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2023年6月29日
来源:雄安新区产业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