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2022年度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补助经费的公示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和大型仪器设备向社会开放服务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5〕16号)要求,省科技厅组织有关专家,对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期间,在“河北省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开放共享服务平台”登记的开放共享服务合同或协议进行了审核,拟对符合审核标准的27家仪器设备管理单位,给予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补助经费。现将河北省2022年度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补助单位及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5日到2022年11月30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需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郭炜辉 0311-86251011,18830189588
监督电话:0311-8625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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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奖励补助单位及奖励补助经费明细表.xlsx
来源:河北省科学技术厅